根據規定,今年體育類所有批次,即體育類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均實行“平行志愿”。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分別設常規志愿與征求志愿。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5個(A、B、C、D、E)順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
填報本科批或高職(專科)批常規志愿的考生,文考成績和體育統考成績均須達到相應的省定體育類本科或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填報本科批或高職(專科)批征求志愿的考生,體育統考成績必須達到省定體育類本科或專科錄取控制線,文考成績須不低于省定體育類本科或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
考生排序:文理科排序方法有區別
文、理科體育類考生均按照綜合分排序,確定出其在群體中的位次。考生綜合分(滿分為750分)折算方法:考生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30%+考生體育成績×7.5×70%。綜合分相同時,文科按照體育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理科按照體育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原則上,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均按照招生計劃的1∶1投檔。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考生享受的固定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加分可以直接并入文考總分后(非固定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加分,只有在符合加分條件時才并入文考總分),再按照相應專業類別的折算方法折算出綜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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